
在建筑行业持续低迷、机会稀缺的背景下,挂证行为依旧屡禁不止。尤其是在某些地方,依靠挂证赚取额外收入,成为部分持证人尤其是无实际从业需求者的“副业”。然而,对于体制内的公职人员来说,这条路早已被明确堵死。挂证,对他们来说不仅是违规,更是违纪违法,是对公信力的破坏,是对制度底线的挑战。
自2018年起,中纪委就对公职人员挂证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各地相继出台了“注销注册证书+注销资格证书”的组合拳政策,釜底抽薪式地切断了体制内人员挂证的可能性。至少在一些政策执行坚决的地区,这一治理成效是显著的。以我们本地为例,从2018年至今,几乎没有再听说公职人员挂证的案例。因为当时执行力度大,不仅不许注册证书挂靠,还要求连资格证书一并注销,让不少人连“想挂一下看看”的机会都没有。
但俗话说得好,总有人觉得自己能成为那条“漏网之鱼”。住建部近期的一则通报,再次敲响了警钟:江西省鹰潭市发改委某公职人员,竟违规将自己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挂靠在山东一家企业,结果被依法撤销注册证书,三年内不得重新注册。而更讽刺的是,经查询该人身份,竟是一名发改委科长,堂堂国家干部,却为了挂证这点蝇头小利甘愿冒险,不惜踩线触法。
这种“既要又要”的行为,本质上是贪婪作祟。一边享受体制内稳定的收入与福利,一边还想着从市场上捞一把外快,占尽体制与市场两头好处,说到底就是吃相难看。这种行为如果放任不管,不仅损害制度的严肃性,更让那些依法依规行事的同行寒心。
有人可能会说,社会上非体制人员挂证的大有人在,很多人只是为了补贴家用、养家糊口。但两者性质根本不同。普通人挂证虽然也是违法行为,但多源于收入不足、生活压力大,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灰色地带”;而公职人员挂证,是在明知不可为的前提下仍然顶风作案,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职业操守的问题。他们本身就是制度的执行者,甚至有人本身就负责监管挂证行为,一旦自己涉案,那性质就变成了赤裸裸的选择性执法、以权谋私。
挂证的背后,还存在严重的利益勾连风险。一旦挂靠企业出现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证书持有人是否知情、是否承担责任,将变成模糊地带,而这种模糊正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更有甚者,利用职务之便,为挂靠企业提供便利或保护伞,其本质已经不是“兼职捞钱”那么简单,而是变相的“隐形腐败”。
当然,也有人做出了不同选择。我认识一位体制内的“大神”,手握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师双证。面对当年政策高压,他选择辞去公职,全职投身于设计行业。当时他很清楚,凭他的证书价值,在市场上的收入远超体制工资。既然无法两全,就果断舍弃其一。虽然现在建筑行业不景气,不排除他偶尔也会质疑当初的选择,但不可否认,他当年的果敢、清晰的边界意识,确实值得敬佩。
最后要说的是,职业资格证书本身并非原罪。对于公职人员来说,考证本身并没有问题,尤其是在证书与职称晋升逐步打通的今天,拥有专业能力并以此提升岗位竞争力,是值得鼓励的方向。但前提是要遵守制度,守住底线,不能一边谋体制内发展,一边打市场的“擦边球”。这不是能力的问题,而是操守的问题。
挂证不是什么小聪明,它不是生活压力下的“通融之道”,而是对制度的亵渎,是对公信力的透支。对普通人来说,挂证也需依法纠正;但对公职人员来说,必须零容忍、严处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底线,谈何公信?对于这些吃着体制饭、还要捞市场财的行为,惟有用铁纪亮剑,方能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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