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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途交易:工程建设领域“挂证”顽疾为何难解?
更新时间:2025-08-06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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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问题

 

“干活的没证,有证的不干活。”这句调侃却真实反映了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挂证”乱象的现实困境。持证者不参与工作,仅凭一本证书就能获得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报酬,而真正参与工程建设的一线人员,却可能连最基本的资格认证都没有。近日,北京市民张先生收到某中介发来的“挂证”信息,再次将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推至舆论风口。

 

所谓挂证,即专业技术人员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非实际工作单位名下,自己并不参与该单位的实际工作,但可以收取挂证费。目前市面上一级建造师证书挂靠一年收入在1.5万元至2万元不等,短期挂靠几个月也可获得几千元收入。对不少持证者而言,这是一份坐收其利被动收入;而对企业来说,则是获取投标资质或维持资质的一种权宜之计

 

从中介市场的活跃可以看出,挂证行为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交易链条。企业为满足相关规定中的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建造师、工程师等人员证书。这种对证书的刚性需求,与持证人才供给之间的不平衡,直接催生了考证热挂证热。有些人甚至专门考证不就业,从跨行业自由职业者到退休工程师,目标明确:哪个证书价格高,就考哪个证。

 

在这样的背景下,挂证市场长期处于灰色地带。虽然住建部等部门曾多次发文整治挂证行为,并实行唯一社保政策,即要求证书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从制度上防止证书挂靠。但现实操作中,这一要求并未完全奏效。

 

中介介绍,目前市场上挂证形式大致分为两种:一是通过中介机构牵线,由中介与持证人签署委托协议,为其安排聘用单位;另一种是直接与用证企业签协议,企业支付挂靠费并为其缴纳社保。这种通过伪造劳动关系掩盖挂靠行为的方式,虽属违法,却屡见不鲜。部分单位更以虚设岗位的方式维持证书名义在册,即便持证人从不露面,依然按月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确保形式上合法

 

挂证现象为何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制度与利益之间的错位。从制度角度看,我国建筑领域对专业人员证书的依赖程度高,多项资质评定、项目竞标等都将人员证书数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然而,制度设计忽视了实际操作中的漏洞,导致企业一边花钱挂证应付监管,一边靠实际未持证人员操作工程,形成人证分离局面。

 

另一方面,从持证者角度出发,不少人仅为赚钱考证,根本不考虑参与具体项目管理,甚至对所持证书专业领域缺乏基本了解。在挂靠利益的诱惑下,部分人甘愿成为挂名负责人,即使存在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从法律层面来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均明确禁止挂证行为,一旦查实,轻则吊销证书,重则承担刑事责任。尤其在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出现后,作为名义负责人,挂证者很可能面临连带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查证难、取证难,导致挂证行为处罚成本低、震慑力有限。

 

信息孤岛也是监管乏力的另一原因。多个行业主管部门之间数据未实现共享,导致监管时容易失联,挂证人员在不同单位间自由流动而不被察觉。此外,由于地方监管能力参差不齐,重点查处国企、事业单位人员成为现实策略,进一步纵容了私企中介和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

 

为破解挂证乱象,专家指出需从根本上进行系统治理。首先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对挂证行为建立更加严密的责任认定机制和追责机制,让违法者真正付出代价。

 

第一,要推动智慧监管建设。通过建立全国统一、动态更新的职业资格信息系统,实现证书注册、社保缴纳、实际任职信息三位一体的动态监管。通过数据比对、风险预警、精准查处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第二,亟需优化职业资格评价体系。过度依赖证书作为人才认定标准,会人为制造资格挂靠市场,应逐步建立以实操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导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推动唯证是图能力导向转变。

 

对企业来说,应建立健全内部人才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实名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减少对挂靠证书的依赖。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双轮驱动,提升企业技术能力与专业储备。

 

持证人自身也需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明确挂证行为的法律风险和道德责任。作为专业人员,应自觉抵制挂靠行为,树立行业底线。面对中介诱惑,应保持警惕,避免因一时利益失去职业生涯甚至承担法律后果。

 

总体而言,破解挂证乱象,需要法律、监管、企业、从业者多方联动。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执行共同推进,通过制度约束与技术手段协同监管,才能逐步挤压挂证空间,还工程质量与职业资格以清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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