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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建设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更新时间:2025-06-08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4141         
标签: 资质动态核查

资质动态核查


为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此项工作将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管理试行办法》(闽建许〔2025〕2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5〕20号)等文件精神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工作总体要求

资质动态核查将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等文件要求实施,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确保核查工作的客观、公正与透明。我厅每年将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资质动态核查。


本次核查工作将全面依托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系统”)与“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核查启动时,我厅将在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通知,并公布本次被核查企业名单。请各企业及时关注平台相关公告,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核查工作。


二、核查对象范围

本次动态核查将涵盖以下两类企业:

重点核查企业:按照《闽建许〔20252号》文件中明确的标准进行认定,对该类企业实行全面检查。

随机抽查企业:从本部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中,通过政务服务系统随机抽取,比例不少于10%,或按规定数量抽取。


三、核查方式及流程

全面与抽查并行:重点核查企业将进行全覆盖核查;随机企业将按比例抽查,确保代表性与覆盖面。

信息化比对核查:主要通过政务服务系统自动比对企业资质信息,重点核查注册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资质标准。如发现资质条件不符,系统将通过平台通知企业限期整改。

资质异常标识机制:对于未通过核查的企业,政务服务系统将标注为资质异常,并同步显示于信息公开平台的企业信息页面。

整改与复核机制:企业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取消异常标识。若整改期结束未达标,将予以集中公示并上报住建部。企业在整改期后完成整改的,应主动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异常标识方可撤销。


四、核查结果的后续应用

动态核查的结果将严格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管理试行办法》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行业市场、现场、资质三个联动的通知》(闽建许〔20251号)执行,具体如下:

1.加强重点监管:对于资质异常企业及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其所承揽项目增加监督频次,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的问题。

2.限制政策参与资格:资质异常企业在异常期间不得参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政策支持、示范项目评选及各类先进单位评优活动。

3.暂停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在资质异常状态下的企业,不得申请涉及该资质的升级、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和延续等事项。

4.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审慎选择施工企业:特别是在政府投资或政府主导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中,若建设单位拟选择资质异常企业承揽工程,须书面说明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


五、其他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核查工作,及时登录政务服务系统与信息公开平台,准确掌握自身资质信息动态,认真对照相关标准,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应积极整改,确保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项目实施。


通过持续推进资质动态核查,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市场的规范化水平,净化市场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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