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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限一单位!建筑行业挂证再收紧
更新时间:2025-04-08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4661         
标签: 建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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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5〕202号),该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将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报、人员管理及动态核查制度进行全面升级,尤其对“人员挂证”现象开展更严厉整治。


通知最引人关注的核心变化是: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一年内只能为一家单位申报资质,不得重复申报。此举意味着,“一人多挂”“流动挂证”行为将彻底失去生存空间。


一、建造师、技术人员“一年一用”,强化核心人员真实性审核

本次通知明确提出两大约束性规定:

1.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一年内不得参与2家及以上不同单位资质申报;

2.注册建造师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达到2次及以上的,将不再视为有效申报人员。


这不仅是对原有挂证行为的再次重申,更是在执行层面划出“硬杠杠”——一旦触碰,即丧失资质申报资格。


解读:该政策核心在于防止企业通过“借人”“挂证”方式冲资质,也杜绝人员频繁“跳槽”式注册用于多次资质申报行为。未来,建造师、职称人员必须与企业保持稳定社保关系和任职记录,真正做到“人证合一、人在岗”。


二、技术负责人业绩严格溯源,A级/B级项目须核查任职经历与社保

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技术负责人业绩的真实性审查。即便申报人具备符合标准的A级或B级业绩,如果担任技术负责人的是职称人员,也将被进一步核查其参与项目期间的任职情况和社保缴纳记录。


这一规定堵住了通过“包装业绩”“伪造经历”获取资质的可能,确保企业资质申请人真正具备对应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实力。


 **提示:**企业在选用技术负责人时,不仅要看证书和业绩,更要审查其在业绩期间的社保缴纳单位、时间是否连续,确保“人岗匹配、履职真实”。


三、全面推行资质动态核查,“三库一平台”标注“资质异常”将成常态

新规特别提出,广州市将建立人员管理与资质审批的联动监管机制。凡涉及下列情形的企业,将被纳入动态核查对象:

1.核心人员频繁变更任职单位;

2.社保缴纳单位或周期异常;

3.人员申报材料疑点多、业绩数据存疑。


一经核实存在违规行为,将在“三库一平台”系统中标注“资质异常”信息,并督促整改。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企业,将被依法撤回资质,严重的可能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限制市场准入。


 **特别提醒:**资质异常将直接影响企业投标、接项目及市场信誉,甚至成为监管重点,影响长远发展。


四、严打挂证、冒用、伪造等违规行为,虚假申报将一票否决

通知重申了对挂证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凡涉及下列行为的,将严格依法查处:

1.盗用或冒用他人证件信息;

2.提交虚假职称、业绩、社保证明材料;

3.提供虚假发票、劳动合同、承诺书等;


一经发现,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严重者将移送司法处理。


五、从“重审批”到“重监管”,企业应全面加强资质合规建设

本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建筑市场从“重审批”逐步过渡到“重监管”的阶段。企业不仅要在申报阶段确保材料合规,更要在运营中持续合规,防止因人员变化带来的资质风险。


企业应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建立并维护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2.明确规定证书、职称人员的使用权限与周期;

3.配合住建局开展社保、任职情况自查;

4.谨慎使用新人员、严控资质材料真实性;

5.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保部门的数据对接与联审。


结语:挂证乱象终结时,合规才是发展之道

随着广州本轮政策的实施,“人证分离”“人岗不符”的挂证时代正在落幕。建筑企业要想长期立足、良性发展,必须遵循法规、强化管理,用“真团队、真业绩、真管理”来赢得市场。


从5月1日起,建造师也好,技术负责人也罢,“一年只能为一家单位申报资质”将成为广州建筑市场的铁律。未来,唯有合规经营者,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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