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与二建什么关系?安徽省已就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相关问题发布,请大家看一看:
26.可以申请有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吗?
答: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后,可以根据相应的相关系列、层级和专业获得相应的职称,如果他们被任命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且满足了提升的要求,就可以拿着相应的证书和相关资料申请更高一级的职称,而不需要再申请一次。
27.在申请职称的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专业资格是什么?
答: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等可视同为工程师,用于申报其所属专业之高级工程师之专业资格。二级结构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和二级建筑师可以被视为助理工程师,用于申请其所从事的相关行业的工程资格。
在晋升为“对应的职业资格”的时候,需要将所申请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的专业与所申请的职称相一致。
28.使用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职称,还需符合什么条件?申报什么资料?
答:申请职称时,按照年度《评审通知》及其他文件的规定,仍然需要符合《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规定。
29.同等水平的职称是否可以直接识别或申报?
回答:相同等级的技术职务,不能由专业资格直接确定。如所申请的专业与所申请的专业不一致,则可以按照转评条件,在同等级之间进行转评。
通知原文: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56858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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