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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老师也挂证!住建部通报了!
更新时间:2023-01-26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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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号,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建督撤字58号公告,一位北大的老师虚构劳动关系,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先后注册在2家公司,被住建部撤销,并处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能考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还和北大签订劳动合同,不是一般的老师。



从今年的1月开始,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截至6月,已有23省发文,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以前主管部门查“挂证”,可能还需要跑现场,翻阅纸质资料,沟通其它部门互通信息。当全国数据互通互认之后,监管人员只需要在电脑前点点鼠标,相关公司有哪些人员构成,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交了社保,不同人员都是什么学历,什么职称等信息便可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对于主管部门而言,监管成本便会大幅度下降,反过来,对于“挂证”的企业和个人而言,风险则大幅提升。不光是建造师,造价师,新“八大员”也实行电子证书、全国联网。很明显,未来2年将借助平台打通、智能大数据,对执业人员的监管会越来越严,随着社保、职称、职业资格证件等全国联网,留给“挂证”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挂证或将走向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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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2〕58号

林某明:


经调查核实,你在与北京大学已有劳动合同情况下虚构劳动关系,先后将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至中京华(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中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2年4月15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2〕28号),你于2022年4月24日签收,并于2022年4月25日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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