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浙江发布新规严厉打击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
更新时间:2025-08-19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4094         
标签: 注册人员审核

注册人员审核


为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用人秩序,浙江省住建部门近日印发通知,对建筑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核查作出明确要求。本次新规针对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重点群体,旨在从源头遏制“挂证”现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一、外省职称人员全面核验

长期以来,部分企业通过使用外省职称证书来满足资质申报或人员资格要求,这成为“挂证”问题的一个重要隐患。新规要求,凡涉及外省职称证书的企业,必须提前将证书信息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并根据需要选择“转入核验”或“网站核验”两种方式。

采用“转入核验”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新审核确认,通过后换发浙江省电子职称证书;采用“网站核验”的,则以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的结果为准,企业必须上传截图以供核验。未来,外省职称人员如要在浙江企业中变更聘用单位,其证书还需重新审核确认,这意味着“挂证”之路将彻底被堵死。

 

二、入库人员审核趋严

浙江省要求,全省建筑业人员入库必须做到“资料齐全、来源真实”。无论是注册类人员、职称人员还是技术工人,都要在系统中提交个人承诺书、劳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凭证(无法共享的需额外提供,且到账时间需满一个月)。

对于省外企业人员,审核权限下放到入浙所在地的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标准与本地企业保持一致,避免出现“口子松紧不一”的情况。同时,企业录入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时必须承担真实性责任,杜绝虚假信息混入。

 

三、企业责任显著加重

此次政策的一大亮点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不仅要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还需开展全面的背景调查,涵盖社保、工资流水、个税缴纳、注册轨迹等方面。

尤其是涉及资质申报的技术负责人,企业还需重点核查其个人业绩情况,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文件,以及带有地理位置信息的工程照片。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从多个维度验证人员是否真正参与过项目,防止“挂名式业绩”蒙混过关。

 

四、违规惩戒力度空前

在处罚机制上,新规明确“零容忍”态度。凡发现企业或个人在录入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承诺不实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惩戒,并在“监管系统”中标注公示。

如果企业申报资质时所提供的技术负责人业绩属虚假业绩,将直接认定为企业弄虚作假,依法予以处罚;个人提供虚假业绩的,也将被列入信用惩戒名单。更为严格的是,一旦企业聘用的人员存在“挂证”行为,将被系统公开标注,其他企业在录用时也需谨慎。

此外,属地主管部门还将对涉事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如果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涉及多家企业,监管部门将同步开展延伸核查,防止问题企业“换壳”继续经营。

 

五、政策实施时间与意义

通知明确,自2025年9月20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时间节点,给企业和从业人员留出了短暂的准备期,也释放出一个信号:浙江在建筑业领域治理“挂证”问题上态度坚决、措施严格。

从长远来看,这一政策将带来三大影响:

1)建筑企业在资质申报和项目投标中的“虚假合规”路径将被彻底封堵;

2)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的市场价值将逐步回归真实水平,真正有经验、有能力的人才更受青睐;

3)整个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将趋于公平,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有望得到扭转。

 

“挂证”现象长期存在,既损害了市场秩序,也挤压了真正从业者的发展空间。浙江此次出台的严格核查新规,既是对中央专项治理行动的响应,也是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未来,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那些依靠虚假证书和业绩存活的企业将失去土壤,而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和真正具备专业能力的技术人才,将迎来更加公平的发展机会。


  • Copyright © 2010-2025 挂靠网 All Rights Reserved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