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发布通报,明确在建筑工程投标中推行建造师答辩制度,其核心要求是:投标时,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现场答题。这一举措的出台,意味着江西省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将迎来重要调整,对广大建造师和中小型建筑企业具有直接影响。
据通报显示,江西省上饶广丰区、鹰潭贵溪市、吉安吉水县等地已率先试点建造师答辩制度,对投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的履约能力进行前置考察。实践结果表明,通过现场答辩,有效遏制了以投标为主要业务、实际缺乏施工实力的“陪标专业户”和“皮包公司”,投标行为更趋理性。数据显示,不设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平均投标人数由此前的高峰骤降至约1400家,设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项目平均投标人数降至约400家,投标人数整体平均下降幅度达到70%,显示答辩制度在优化市场秩序、提升投标质量方面作用显著。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中提到,“已挂网的项目可以通过答疑澄清的方式采用建造师答辩”,这意味着即便是已经启动的招标项目,也有可能通过补充答辩的方式提升评标透明度与项目履约能力评估。这也暗示着,建造师答辩有望在全省范围内快速推广。
根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赣建字〔2025〕5号),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采用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资信法评标或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答辩。若招标人提出答辩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答辩内容、时间、地点及方式;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答辩,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各地政策虽略有差异,但总体趋势清晰:强制要求建造师到场答辩的项目能够有效提升中标优势,非强制项目中,建造师出场同样被视为重要加分因素。对于广大中小型建筑企业而言,建造师现场答辩不仅是对企业实际施工能力的一种验证,更成为参与优质项目竞争的重要门槛。
从行业影响来看,这一政策直接触及千千万万建造师和中小型建筑企业。首先,对于建造师个人而言,答辩将成为其专业能力、项目管理经验及履约能力的直接体现;现场答辩不仅考查技术能力,还涉及应变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有效区分具备真实施工经验的专业人士与“陪标”人员。其次,对于中小型企业,答辩制度对投标策略提出更高要求:企业需确保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能够胜任答辩,具备完整、真实的工程业绩资料,并对投标项目的施工方案和管理计划了如指掌。
从市场角度分析,建造师答辩制度有望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减少“陪标”与“虚标”现象,提升投标项目的质量和履约保障。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也推动企业注重施工实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而非单纯依赖低价竞争抢标。
综上所述,建造师答辩的恢复与推广,是江西省建筑市场管理走向规范化、透明化的重要举措。广大建造师应提前做好答辩准备,提升个人专业水平和项目管理能力;中小型企业则需优化内部管理和投标策略,确保在新政环境下具备竞争力。可以预见,随着答辩制度的全面推行,江西省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将更趋理性与高效,行业整体竞争力和施工质量也将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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