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领域,证书的挂靠行为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随着信息化监管手段的提升和相关部门政策的出台,对挂证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然而,挂证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了更为隐蔽的方式。
本月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一份文件,公布了一系列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涉及公职人员、教师等不同身份的个人,还包括了频繁变更注册单位、多师种挂证、隐蔽式挂证等多种情形。这些案例的公布,旨在警示相关单位和人员,以案为鉴,举一反三。
在这些公布的案例中,案例五的隐蔽式挂证行为尤其值得关注。该案例中,一名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者,通过提供与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工资记录等证明材料,试图以唯一的社保为由申诉不存在违规注册。然而,经过进一步的核查,发现该名建造师实际上隐瞒了在另一家企业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最终,该名建造师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被撤销,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并根据《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办法》予以信用扣分。
这一案例揭示了“挂证”行为的一个残酷现实:即使有唯一的社保记录,也不再能保证挂证行为的隐蔽性。随着监管手段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即使是看似完善的证明材料,也难以掩盖违规挂证的真相。
无独有偶,芜湖市住建局也收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内容涉及一名一级建造师的违规挂靠行为。举报信中指出,该名建造师将其一级建造师房建专业证书挂靠在一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其本人并未在该公司上班,属于明显的挂靠行为。举报人还提到,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造师管理办法规定,建造师不得以出租出借的形式进行挂靠,该名建造师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该项规定。
芜湖市住建局对此举报进行了回应,表示已经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该名建造师的注册情况,并发现其社保缴费单位与证书注册单位不一致,涉嫌“挂证”。芜湖市住建局已报请省住建厅予以查处,并与举报人进行了联系反馈。
在这样的背景下,每一位从业人员都应该提高警惕,不仅要遵守职业规范,更要警惕身边的“小人举报”。
违规挂证行为的“小人举报”可能来自多个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这些举报者可能包括与挂证者有直接或间接工作联系的身边人,他们可能是因为个人恩怨、竞争压力或其他复杂的人际关系而选择举报。此外,中介机构也可能成为举报的源头,尤其是在挂证交易中扮演了桥梁角色的中介,他们可能因为合同纠纷、利益分配不均或其他商业矛盾而决定揭露违规行为。
同时,被挂靠的公司本身也可能出于各种原因进行举报,比如当挂证者未能满足合同要求,或者公司希望摆脱潜在的法律风险时。在某些情况下,竞争对手也可能出于战略考虑,通过举报来削弱对方的市场地位。还有可能是客户或合作伙伴,当他们意识到挂证行为可能对项目造成负面影响时,可能会选择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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