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以下两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关乎所有建筑与市政工程,必须严格执行。
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编号为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废止一大批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这本强制性规范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密切相关,重点来看第三章[安全管理]和第六章[职业健康管理],建议收藏学习。
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编号为GB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施工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这本规范1.0.2明确提出: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必须执行本规范。附录还规定了建筑工程、室外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建议每一位建企高层、管理层和一线人员熟读本规范。
两本规范重点内容如下:
3 安全管理
3.1 一般规定
3.1.1 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1.2 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标牌,标牌设置应牢固可靠。应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层面、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1.3 施工现场应根据安全事故类型采取防护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
3.14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吊装、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3.2 高处坠落
3.2.1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上方2m及以上进行高空或高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采取防滑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3.2.2 高处作业应制定合理的作业顺序。多工种垂直交叉作业存在安全风险时,应在上下层之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无防护措施进行多层垂直作业。
3.2.3 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以及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1.2m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等边沿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严禁随意拆除。
3.2.4 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3.2.5 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应安全可靠,周边应设置临边防护,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施工作业荷载严禁超过其设计荷载。
3.2.6 遇雷雨、大雪、浓雾或作业场所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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