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工程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中拥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他们可能拥有的一些权利:
承包人的权利:
要求及时提供资源: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资源,承包人有权请求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寻求赔偿停工或窝工等造成的损失。
要求支付价款: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工程价款处理: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隐蔽工程检查:如果隐蔽工程已通知发包人检查,但发包人未进行检查,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承包人的义务:
隐蔽工程通知发包人检查: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进行检查。如果发包人没有进行检查,承包人可以自行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事后将该记录交给发包人。
勘察、设计质量低劣的补救措施:如果勘察、设计质量低劣,或者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要求勘察人、设计人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免或免除勘察、设计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施工人的返工责任:施工人经过修理、返工、改建后导致工程逾期交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质量问题的赔偿责任: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在合理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作为工程承包人,他们在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将指导他们在工程项目中的行为。需要注意,以上列举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会因合同内容、法律法规等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利和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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