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办理时,需要注意以下人员相关事项:
一、技术职称人员:
必须配置数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其考评总数和技术专业应与资质要求相符。
技术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必须是由国家相关技职称单位颁发的,一般为地市级以上组织。
离休人员的比例不能超过15%。
二、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所申请注册的企业名称必须与申请资质的公司名称一致。
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必须附上有效期内的建造师证书,并提供变更原始材料。
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家企业申请注册,即使是具备建造师、造价师或工程师等多个资质,也不能分别注册在两个公司。
三、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不得为离休人员。
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项目负责人可以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中的一人,但必须在职称评定和工作经验方面符合要求。
四、申报材料:
提交真实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书的清晰影印件,确保文字清晰可辨。
提供社保证明和个人社保缴款收条等相关资料,确保完整性。个人社保证明应包含社保组织的图章。
在办理建筑资质时,人员方面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细节。例如,一个人持有多个证书时,不得在不同的企业分别申请注册。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制作,涉及章印的区域必须盖章。
总结而言,办理建筑资质涉及人员方面的注意事项包括配置符合要求的技术职称人员、建造师注册要求与公司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提交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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