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几个建造师社群里面比较活跃,很多持有建造师证书的朋友在谈论一个话题,就是近来有些企业在招聘建造师挂靠时,不需要社保了,与前段时间开展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有些相悖,挂证整治的重要杀手锏就是社保唯一,怎么会出现不需要社保配合的挂靠建造师呢?
带着这个疑问,建造师挂靠网小编浏览了建设部及有关省市住建厅网站,希望能从政策层面找到整治活动趋松的依据。功夫不负有心人,小编从西安市住建局《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获得了一些信息。
《通知》第一条规定如下图:
从通知要求看,申请资质许可时,不需要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签字盖章承诺,并随时配合核查。但是,是不是就是放开了呢?显然不是,通知明确规定:
显然,处罚还是挺重的,将不良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被认定为一个不守信用的人,以后乘坐飞机、高铁、火车、汽车等受限制,是不是有些得不偿失呢? 如果挂靠建造师有被查实的弄虚作假的行为,是不是也会被推送至“信用中国”呢?
由此看来,不需要社保的建造师短期挂靠行为,是利用了国家放管服政策对市场主体的信任,短期行为而已,没有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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