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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即将施行建筑企业资质办理新规!
更新时间:2021-07-06       来源:       浏览次数:1505         

  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企业资质办理新规将开始施行。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其余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条件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等优化审批服务的措施。《通知》提出,要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重磅!即将施行建筑企业资质办理新规!


  1、7月1日起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三级、丙级资质的首次申请、延续、增项、重新核定,涉及到需要做重新核定的也直接停止;本条只针对这次通知的附件中的资质,企业的升级及一二级的分立正常执行。


  2、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直接由企业注册所在的地级市负责证书的核发。


  3、15个试点省市(第一批: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第二批: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并本月底(6月.30日)试点结束的,继续执行试点,时间延长至新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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