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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6月15日起,市、
更新时间:2021-06-16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9         

  6月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提出:


  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6月15日起,市、县两级暂停受理建企资质申请,该地发文


  刚刚,为配合资质改革,四川省泸州市率先发文跟进。


  6月11日,泸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通告》。为与新标准衔接,2021年6月15日起,市、县两级暂停受理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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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住建局、有关建筑企业: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为与新标准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6月15日前,有新办和增项资质需求的建筑企业及时进行申报。


  二、2021年6月15日起,市、县两级暂停受理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三、具体恢复审批时间及审批方式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


  资质快到期了怎么办?


  不必担心,去年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


  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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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四、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五、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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