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籍家庭购房资质审核
一、广州市影响住房购买套数的因素有哪些
在广州市,影响住房购买套数的因素有:
(1)家庭户籍,可分为广州市户籍家庭和非广州市户籍家庭;
(2)婚姻状况,可分为已婚与单身(含离异、丧偶);(3)在广州市已有住房套数。
二、广州市住房限购政策是什么
广州市发布住房限购政策后,首先明确了下列四点:
(1)家庭最多只能购买2 套住房;
(2)单身(含离异、丧偶)家庭最多只能购买 1 套住房;
(3)满足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家庭,最多只能购买一套 住房;
(4)不满足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家庭,不能在广州市购买住房。
满足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家庭,网签之日起前连续两年 (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广州市住房限购政策可以总结如下:
三、广州户籍家庭的类别有哪些
下列家庭,可以视为广州户籍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人具有广州户籍的家庭;
(2)广州市集体户口:户口性质为集体,户口本首页盖有本市公安局章;
(3)驻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
(4)广州市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境内持卡人。
四、广州家庭户口的定义
广州户口分为个人户口和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又分为学校集体户口、社区集体户口、人才市场挂靠户口和工作单位集体户口。
学校集体户口又分为学生户口和教职工户口。
广州户口中的个人户口、集体户口均视为广州户口。
广州户口中的集体户口在买房时,应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盖户主单位公章和本人页原件。
五、如何理解家庭及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一)家庭成员的定义
家庭的范围包括已婚夫妻双方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能计算在内。未成年子女的判定标准:未满18 周岁。
单身的范围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二)家庭名下拥有的住房套数计算方法
(1)购买住房时,其家庭名下已完成登记的所有住房,均算家庭名下的房产,并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其住房套数;
(2)非同一家庭的 2 名或以上个人,以共有权的形式共有一套住房的,各自家庭按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3)已经取得房屋产权的存量房和已完成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新房,都计入家庭名下的住房套数。
(4)认定住房套数时,以在不动产平台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为准。
六、广州户籍家庭中不符合购房政策的特殊情况
夫妻二人,一人是广州市户口,另一人是非广州市户口,若共同购房,可视为广州户籍家庭,在广州市内可购买二套;
家庭中已有一套住房,持外地户口人的一方,欲购买二套并单独所有,并不符合广州市限购政策,不可在广州市限购范围内购买名下二套住房。
驻广部队现役军官和现役武警家庭,提供其所属部队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在广州服役及其家庭和婚姻情况的证明后, 家庭名下查无房产的,在全广州市范围其本人可单独或与非广州户籍家庭成员共同申请购买一套住房。
第二节 非广州户籍家庭购房资质审核
一、非广州户籍家庭的定义是什么
非广州户籍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人拥有广州户籍。
二、如何理解非广州户籍家庭购房政策
非广州市户籍家庭需提供网签之日前五年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广州市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网签之日起往前连续 60 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可申请购买 1 套住房。
【个人所得税】:网签之日起往前连续 60 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可申请购买 1 套住房。
个体经营户提供缴税涉密告知书的,需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函税局回复后方可认定。
【注】:连续 60 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网签日开始往前推算 60 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
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网签日开始往前推算 60 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缴税入库时间和纳税所属时间不能缺失。
【注】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需连续缴纳,不能补缴。
三、需要资质审核家庭类别有哪些
综上所述,客户购买住房时,需要进行资质审核的家庭一共有 7 种,具体包括:
(1)持有效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
(2)驻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
(3)持有效广州市工作证明、学习证明和居住证明(满一年及以上)的家庭(港澳台及华侨);
(4)持有效广州市工作证明、学习证明的家庭(外籍人士)
(5)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 60 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6)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居民家庭;
四、广州限购政策的特殊情况
【南沙区】
以下几类人员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1.认定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广州南沙人才卡 A 卡和 B 卡等的高端人才,可在南沙区范围内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房同等待遇。
2.在南沙区工作、学习,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在广州市内已购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具有可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
港澳居民
【花都区】
以下几类人员可在花都区范围内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房同等待遇:
1.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广州花都人才卡的高端人才。
2.花都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含名校长、名师、优秀医学专家、以及各行业领军人才等。
3.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985 工程”或者“211 工程”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人才、或者具有全球前 500 名的国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人员。
4.工资性年收入达到 2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 1 万元人民币以上,在我区就业的企业中高层管理骨干技术人员。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花都区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的人员。
6.符合花都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业性紧缺的人才以及创业、创新人才。
7.经花都区政府认可、正在引进或刚落户的、企业优秀紧缺人才。
【增城区+从化区】
1.非广州市户籍家庭在从化区、增城区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限购一套商品住房(含受赠)。
2.广州户籍家庭购房套数不受限制。
五、非中国大陆居民的购房资质审核
属台湾地区居民和华侨,经核实在本市无住房,现需购买 1 套住房的,应提供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并提交由申请人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提供材料符合规定的,可购买一套自住商品住房。
港澳居民,经核实在本市无住房,现需购买 1 套住房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提供材料符合规定的,可购买一套自住商品住房。
境外人士(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经核实在本市无住房的,提交在本市工作、学习证明,以及工作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交由申请人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当提供材料符合规定时,可购买一套自住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