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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种违规招投标情形 务必要清晰!
更新时间:2021-04-23       来源:       浏览次数:167         

对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更加严厉。对于此类情况,325挂靠网的编辑已整理出25种情况,这些情况被确定为非法招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您应该格外小心!

25种违规招投标情形 务必要清晰!


包括“预先安排的投标人中标”在内的六种情况被认定为虚假标书。


确定了包括“谈判和议定的报价”在内的十种情况作为投标人的串通投标。


在投标评估中,包括“与投标人的私人联系”在内的五种情况被认定为串通,另外四种情况则被视为伪造。


25种情况被认定为非法招标


投标人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是虚假投标或者与投标人串通的行为:


1.事先同意投标人中标;


2.与特定投标人协商降低投标价格或提高投标价格,然后在中标后给予投标人或投标人额外补偿;


3.截止投标日期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替换招标文件或更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4.明确或暗示投标评估委员会的成员倾向于进行审查;


(五)以胁迫,劝说,补偿等方式,使除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投标;


6.已经进行了勘测,设计,建造和监督活动,或者已经购买了材料和设备,然后组织了招标。


如果投标人有以下十种情况之一,则是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一种行为:


1.投标报价经过商定;


(二)采取联合行动或不正当竞争手段将其他投标人排除在外的;


3.同意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放弃投标;


(四)同一单位,同一人持有不同资格的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5,不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或招标材料混合;


6,对不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或遗漏是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同,或投标报价经常出现差异;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相同的人员;


9.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招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来自同一电子文件;


10.不同的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资金支付投标保证金。


如果竞标评估委员会的成员在以下五种情况之一中接受他人的指示或寻求利益,那就是竞标评估中的合谋行为:


1.私下联系投标人;


2.废除投标书,但不废除投标书;


3.对于特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差异,请提出符合评估条件的意见


(四)对除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提出不公平的审查意见;


5.向他人披露招标文件的评估状态,中标人的推荐状态以及其他与评估投标有关的信息。


投标人都是投标中的欺诈行为:


1.以他人的名义竞标;


2.提供虚假的业绩,财务状况,信用证等材料;


(三)违反规定使用其他单位的人员或者项目负责人,总管理工程师和在建项目的其他人员使用;


(四)使用虚假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和其他行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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