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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 :建造师人数不足,撤销资质证书!
更新时间:2024-05-09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2862         
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并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通知》中明确指出,对连续2年生产、销售收入为0的施工企业,每2年进行一次资质动态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撤销其资质证书。


住建厅 :建造师人数不足,撤销资质证书!


第四条:加强建筑市场的清理工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注册人员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建筑企业、施工监理企业纳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其进行“异常标记”,以限制空壳企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住建厅 :建造师人数不足,撤销资质证书!


同时,对连续2年完成产值零或零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动态审核,从一年一次调整为两年一次,保证动态评价的成效。尽管动态评估的次数有所减少,但在加入了异常评价措施之后,总体上清理市场的力度却是加大了。


B. 附件十五:实施建筑市场清理制度。


对未达到资质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在全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将其列入异常名录,责令其在限期内进行整改。
经整改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可以不再进行标注。在公示期内,企业不能再申请企业资质许可。


对连续2年完成产值零或零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撤销其资质证书。


其中,具有一级工程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符合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注册建筑师数量的规定;二级建筑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需要达到对应等级的三级资质标准!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公众服务平台将未达到注册建造师数量的企业进行公示,并将其列入公示名单。
    

住建厅 :建造师人数不足,撤销资质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对建筑企业进行资质管理的情况下,一建和二建的春天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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