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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延续审批:不必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职称、现场管理人员、技术
更新时间:2023-11-02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2912         

2023年10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由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向住建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在此期间,申请资质继续的企业必须根据相关的资质管理制度和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并对企业的注册人数等方面进行审核,之后,面对着今年年底即将到期的建筑公司,也开始了紧张的筹备工作。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我们发现,还有许多公司不太明白资质的延续政策,因此,我们在这里进行深入的解读,并给出一个统一的答复。


资质延续审批:不必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职称、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材料!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住建部于2019年7月25日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438号),明确了从2019年9月1日开始,由住建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于两个资质的延续时间都是从2022年12月31日开始的,所以很多企业都没有注意到住建部这则资质延续的文件,因此造成了很多企业不清楚本次资质延续到底怎么考核和如何准备。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建办市〔2018〕45号,住建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精简材料。《通知》指出,企业申请资质(包括升级、延续和变更)时,不再需要提交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和注册证书,而是通过住建部四库一平台进行数据自动核查比对。上面清楚地写着:企业资质升级等无需提交员工社会保障证明。资质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的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即可。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放管服”改革,住建部在网站上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其中,除了各类最低级别的资质,其余的都取消了对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等的指标的考核。因为住建部今年发布了建市规(2023)3号文件,重新规定了符合注册建筑师数量的条件。因此,只能恢复注册建筑师,其余的都是按照原来的简化标准进行,企业申报时不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推动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将于2023年9月6日在官网发布,明确规定,企业必须符合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其中,明确提出,从2024年1月1日开始,申请资质的企业,必须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注册,企业的业绩必须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满足资质标准要求A级或 B级工程项目。也就是说,只有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资质,才能被纳入到国家的数据库中。


所以,这一次的资质升级,是一种承诺,只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就可以了。但注册人员除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不予评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升级,无需提交员工社会保障,只需提交资质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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