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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的重要事项
更新时间:2023-06-14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1709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一些重要事项需要注意,以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以下是这些事项的详细说明:


招投标的作用


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基于公共利益,不得以牟取个人或组织的营利为目的。


2.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存在疑义或异议,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寻求解决方案。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不是投标价的2%。


4.投标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报价时,应遵循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超过限价的投标将被废标。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当投标人的投标不成功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


6.招标人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的唯一条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存在与招标人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8.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名义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以确保竞争的公平性。


9.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送达并正确密封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进行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联合体在资格预审后增减或更换成员的投标无效:联合体在资格预审后如增减或更换成员,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情形属于串通投标,将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之间在招标过程中协商投标报价等情形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发现将承担法律责任。


12.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形也将被视为串通投标:如果多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13.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提供虚**的财务状况或业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提供虚**的财务状况或业绩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投标文件有未经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情形将被否决投标:如投标文件存在未经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情形,将被视为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16.国有投资项目必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国有投资项目中,必须根据法定程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确保公平竞争。


17.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将面临行政处罚:中标后,如果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将面临行政处罚。


18.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1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肢解转让将受到严厉处罚: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20.异议和投诉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如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事项存在异议或投诉,应在规定的法定期限内提出,并依法处理。


以上是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一些重要事项,遵守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方的权益,并促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和招标人应共同遵守这些事项,以维护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诚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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