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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发布,这两类人才可直接申报
更新时间:2023-06-09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2220         

职称评审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三份通知,涉及到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事宜。以下是对这些通知内容的概述和重要要点:

通知一:《关于报送2023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本通知明确了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无纸化评审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9日至7月10日,逾期不得补报。各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在7月2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此外,急需紧缺人才和在江苏省博士后站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通知二:《关于报送2023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评审同样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无纸化评审的方式。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9日至7月10日,逾期不得补报。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退役调入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考核认定。


通知三:《关于报送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材料的通知》此通知涉及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初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的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31日,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7日至8月11日。第二批次的网上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材料报送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15日。根据规定,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其他特殊人才可以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以上是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的重要内容。急需紧缺人才、博士后人员以及党政机关和部队退役人员都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评审。评审工作将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执行,并对申报人填报的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杜绝弄虚作**行为。对于申报人员而言,遵守评审规定,按时准确提交申报材料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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