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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可赋予注册建造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
更新时间:2021-11-25       来源: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272         

广东:可赋予注册建造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


广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规范发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十条措施》意见的公告,明确:


积极有序推进:

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政府投资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各地要明确每年不少于20%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


加强实施管理:

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民用建筑工程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可赋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政府投资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在投资决策阶段要优先采用综合性咨询,在建设实施阶段带头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合同工期合理确定后,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确需压缩且具备技术可行性的,应当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且压缩幅度原则上不超过合同工期的20%。


强化风险管理: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鼓励采用限额设计方式。

鼓励工程总承包项目推行预付工程款制度,在合同中约定预付工程款数额、支付时限和抵扣方式。

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应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培育骨干力量: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施工单位申请取得设计资质。

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行业设计资质、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等级的行业设计资质、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企业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施工、设计业绩申报。


规范发承包管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采用直接发包方式进行分包。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形式确定合同价格,也可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相结合、固定单价、成本加酬金或概算总额承包等形式。


完善招标投标:

装配式建筑项目符合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且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等法定情形的,可以采用邀标方式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安排。


推行过程结算:

鼓励企业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推行过程结算,政府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合理选择结算方式。

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时,对施工部分应明确约定过程结算时间节点、计量计价方法、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比例等内容,对设计、采购等部分也应明确约定价款支付内容。


其它:

推动工程总承包项目积极应用BIM技术,鼓励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全面应用BIM技术。

对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增加评优评奖指标,加大信贷支持,相关项目及其项目经理在申报各种奖项时予以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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