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9月1日施行,特别重大事故最高可罚1亿元!
更新时间:2021-06-21       来源:       浏览次数:1673         

  近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介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有关情况。明确《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特别重大事故最高可罚1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640 (8).png


  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国新办6月1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介绍,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修改。此次修改决定共42条,约占原来条款的1/3。


  此次修改增加规定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报告、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重要制度。


640 (9).png


  此次修改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同时,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如果不太明确,法律规定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管部门。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此次修改对安全生产事故中暴露的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比如,要求餐饮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且保障其正常使用;要求矿山等高危行业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不得非法转让施工的资质,不得违法分包、转包;还比如要求承担安全评价的一些机构实施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报告。同时,对于新业态、新模式产生的新风险,也强调了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


640 (10).png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罚款金额更高。现在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的罚款。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


  据了解,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最高峰为2002年,当年死亡约14万人,去年死亡2.71万人,下降80.6%。重特大事故的起数高峰期是2001年,当年发生事故起数140起,去年发生16起,下降幅度88.6%。


640 (11).png


  完善规章制度、明确第一责任人,对于未来加强生产安全起着重要作用。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对于今年备考安工的学员也很重要,说不定考题就在这里。

  • Copyright © 2010-2024 挂靠网 All Rights Reserved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