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专业承办通信总承包三级资质

通信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注:1.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2.技术工人包括线务员、机务员、电工、焊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工人。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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