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承接房地产开发资质 办理,升级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说明附后),并向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的材料。 2、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正式行文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厅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核验相关证件,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3、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厅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4、准予行政许可的,政务服务大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同等级都由哪些部门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三、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提交哪些文件?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5)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7)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四、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办理条件需满足哪些? 暂定资质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没有开发项目的开发企业资质不再延续。有项目的开发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先办理项目审查认定手续,后按规定申请资质延续或升为四级。对有不良经营行为记录的企业,一年内不受理其资质升级的申请 五、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年前

收藏

分享

  • Copyright © 2010-2024 挂靠网 All Rights Reserved325
提示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或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