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提出:
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6月11日,泸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通告》。为与新标准衔接,2021年6月15日起,市、县两级暂停受理建筑企业资质申请。2021年6月15日前,有新办和增项资质需求的建筑企业及时进行申报。2021年6月15日起,市、县两级暂停受理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具体恢复审批时间及审批方式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6月11日,赣州市住建局也发布《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7月1起,推行资质审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工程造价、施工三级等资质,市行政审批局自6月11日起受理的权限内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审批等资质因需要履行公示、公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7月1日前办结的风险,请有关企业合理安排好申报工作。7月1日以后,以上各类资质审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继泸州市、赣州市相继发布后,抚州市,银川市、东营市住建局6月16日也发布了《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因住建部还未出台相应细则,为妥善处理我市资质审批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自2021年6月16日起受理的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等审批因需要履行公示、公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7月1日前办结的风险,请有关企业合理安排好申报工作。
二、2021年7月1日以后,我局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等审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下一篇: 关于建设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