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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新标准官宣后,这两地率先发布新旧标准衔接措施!
更新时间:2021-06-16       来源:       浏览次数:161         

  据悉,《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的通知》发布后, 各地相关部门立即响应,出台相应措施。其中,泸州市住建局明确6月15日起,暂停受理市、县两级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赣州市住建局也官宣,自7月1日起取消三级资质审批。


  6月15日起暂停受理资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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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通告


  各区县住建局、有关建筑企业: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为与新标准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6月15日前,有新办和增项资质需求的建筑企业及时进行申报。


  二、2021年6月15日起,市、县两级暂停受理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三、具体恢复审批时间及审批方式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


  7月1日起取消三级资质审批按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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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6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7月1起,推行资质审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工程造价、施工三级等资质。因住建部还未出台相应细则,为妥善处理我市资质审批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自6月11日起受理的权限内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审批等资质因需要履行公示、公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7月1日前办结的风险,请有关企业合理安排好申报工作。7月1日以后,以上各类资质审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11日


  随着资质改革的深化,将优化调整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从企业资质、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促进建筑市场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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