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证挂靠,我不会简单地说好与不好,而是从不同的角度和关系做一点梳理和分析。
残疾证挂靠怎么来的
残疾证挂靠,来源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为了让用人单位(原则上包括行政机关)招录残疾人,就配套了一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制度,即如果有用人单位录用的残疾人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则需要缴纳相应的保障金。
这项政策的初衷在于让用人单位积极录用残疾人,也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多录用,少缴纳保障金,缴纳的保障金越多,越是违背制度的本意,甚至也可以把保障金理解为罚款。很多残联在高兴地宣扬今年又收了多少多少的保障金,除了说明顺利地让用人单位交出“罚款”外,剩下的是突显了这项制度的失败。所以,看起来录用残疾人或缴纳保障金都是法律可以接受的,但是一个是履行法律的本意,一个是因为不履行责任而被动承担处罚,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
对企业而言,能避开法律政策的责任,当然是他们乐意的。而对残疾人个人来说,不用工作也有收入也是好事,于是,挂靠就应运而生了。挂靠,实质上是“假就业”,即企业假装录用了残疾人,以应对没有按要求的比例录用残疾人而面临缴纳更高额保障金的负担。
一句话,挂靠是利益勾结和妥协的结果,只有从利益上来说是可以理解的,从法律上来说是违法的,从道理上来说是无理的。
“双赢”背后的“三输”
不少人认为,挂靠很好,是一桩“双赢”的好事。因为,残疾人不用工作也可以有收入,企业也不用缴纳那么多保障金,各得其所。其实,这种表面的“双赢”,背后是“三输”。
首先,对残疾人而言,自甘成为默许“残疾则无能”的代表,就意味着这些巨额的保障金如何花得更好,如何有效保障就业不关自己的事了,因为不用做事也可以有收入;用人单位则深化了“残疾人就是无能的”的刻板印象,也可以为自己不录用残疾人找到了更可靠的理由——反正残疾人做不了什么,给你点钱就可以了事。它无法让企业正视残疾人的工作能力与价值,而把逃避录用责任作为一个常规做法,从而失去了创造条件录用残疾人的动力与能力。
我不想指责,甚至很理解挂靠的残疾人,因为这是生存和生活所迫,这些钱对于当下来说,的确重要而迫切,也有可能因此有一点保障才可以有机会走出去。但从群体和长远来看,也的确像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当我们都没觉得没关系,别人就更不觉得有关系了。
其次,对企业而言,除了能避开缴纳保障金的责任,还能收获什么?这实质上是一种妥协。这个保障金,应该是用来为不同特质的人改善工作环境,提升录用不同特质人群的能力。可是挂靠的做法,几乎断送了这样的机会,因为残疾人压根就没在他们那里工作,是没有事实依据和底气去提诉求的。
况且,同样是按比例就业政策的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可以用国家资源来代替履行责任,而自己却通过这种见不得光的行径来逃避责任,没有任何积极意义。我不想提什么企业社会责任,我觉得企业对于社会责任,更多应该是积极主动的,而不是被强制的被动的,否则那些投机取巧、利益勾结会让好的政策也难以落实。
最后,对政府而言,一边是企业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假装录用残疾人就可以不用缴纳保障金,把政策当儿戏玩,并且还要假装残疾人真的在就业了,在统计的时候当然也会说,企业又招录了多少残疾人,而背后,只不过是在玩一场政策漏洞。
另一边是自己制定的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而残疾人却装假自己上班了却默许着。每年收着巨额的保障金,却不知道花到哪去。如今,残疾人就业的发展,其实非常需要资金的支持。每每让企业、单位、机构提供合理便利的时候,无不以考虑成本问题。不仅是无障碍环境的改善,合理便利的提供,还有就业培训、就业服务方面,资源都相当的欠缺。挂靠的假就业,如果被视为真就业,已经不仅仅是自欺欺人,而是在制造着制度谎言,放任着自己的行政不作为。
自以为没关系的有关系
一定有不少人想着:反正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子,从政策制定到政策落实,能获得一些钱,又不得罪谁,何必装清高?谁认真谁就输了。我自己也不会傻到这点常识都没有。但仔细说来,这个制度的失败,并不是几个人的疏忽与放纵,而是跟每一个人的态度有关。你的一点不在乎,将固化不合理现象的基石,而弱化合理诉求的基础。一个不好的观念不只是自己的,还可能误导更多人,或者成为别人也不正视问题的借口。
具体说来,这些有想法大致有四个:一是这个钱,不拿白不拿,我不拿别人也会拿,我没必要装清高;二是我拿的钱是企业或者是国家的钱,不偷不抢,也没得罪谁,各得其所,有何不妥;三是我现在真的需要钱,其他途径都太不容易了,而且有了这个钱,我出去找工作就多了一点保障了;四、每年剩余那么多残保金,即使我不拿,也没见得有对我有利的事情,还不如给我。
是的,我不是不理解。如果有一种赚钱又没得罪人又不用付出的办法,我也会要。但,这改变不了制度失败的事实,一个几乎赤裸裸的对金钱利益关系妥协的事实,从残疾人到企业都是如此。无奈加妥协,被动加逃避,便是挂靠的真实写照。
当保障政策沦为捞钱工具
可惜很多人不知道,这项保障残疾人就业的制度,居然可以和中介扯上关系了。为了满足有的残疾人想挂靠收入高一点的企业的需求,中介便出现了。于是,这些残疾人和中介像谈生意一样,在收入与中介费做考量和选择,甚至也有交了几千中介费但没挂靠成功的事。这项政策一定想不到自己的业务还可以发展到这样的地步。
说得不客气一点,挂靠,一是残疾人向迫切的金钱需求妥协的结果,拿到这个钱,对于什么政策制度,见鬼去;二是企业对录用多元人才的漠视和对被迫缴纳保障金的妥协的结果,本来可以把用来支付挂靠的钱用于改变工作环境,提升人才管理能力,自以为可以借此躲开了政策漏洞,实际上失去了自身成长的主动权;三是政府对政策、对企业和对残疾人不负责任的结果,默许假就业当真就业,本身就是行政不作为;一头收了巨额的保障金总是花不完或花到不该花的地方,一头是急需用钱的就业培训及服务发展得相当粗糙滞后,流于形式,这更是行政不作为。
制度回归本意会是怎样?
接着也一定有很多人发起质疑了:道理说了那么多,那你倒说说看,这个制度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应该怎么做?
这项制度应该发挥的作用是:愿意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将获得保障金的支持;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的机构也将得到支持;有志于自身更好地适应职场环境的残疾人也可以获得支持,但是这些支持,都不得以直接的金钱需要为目的,而是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企业录用残疾人的能力与动力。
对于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应当由其他财政预算来支持。用保障金来承担这个救济功能,一来让那些缴纳了保障金的企业真的不值了,搞得自己像是被迫做慈善一样,而且还不丝毫不留美名,形同让企业自我剥削;二来让原本用于残疾人生活保障的专项财政从此变得没必要;三是蒙蔽了保障金制度的本意,让就业保障金沦为利益切割、逃避责任的载体。
具体说来,挂靠或想挂靠的残疾人、用人单位(企业)和政府应当做的事情如下:
残疾人可以在拿着挂靠的收入的时候,也要清楚这是什么回事。虽然不会得罪谁,但如果满足于这个收入,便失去了维护自己就业权利的意识和底气。如果知道只拿钱不工作并不是很有尊严、很光彩的事情,那就多留意一些真正能提升自己就业能力、改善自己工作环境的机会,必要的时候光明正大地说出自己的诉求。
用人单位(企业)可以把用于挂靠的钱用于为提升录用多元人才改善工作环境,争取开发更多的就业支持,让相同的成本产生更长远、更正面的意义。用人单位在残疾人就业当中发挥最大的主动性,对自己和自己同行缴纳的保障金有最大的话语权,而不是被动地逃避、妥协。
对于政策制定方的政府,责任更重大。一方面,需要自身落实按比例就业政策,而不是通过财政代扣把钱从左口袋转到右口袋;另一方面,将惩罚企业的思路转向支持和引导企业将资金投入到为录用多元人才改善工作环境上,而不是放任企业通过假就业来逃避责任,帮自己承担生活救济的责任;如果真的不知道怎么把那些钱花出去,想直接救济残疾人的生活,为什么不直接把钱拿去扶贫,好让大家光明正大去申请,何必麻烦企业用这样的方式来变相使用这个钱,引来那么多诱惑,还沦为捞钱工具。同时,还应将保障金开放给残疾人就业培训及服务机构,发展专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比如,在社工专业中增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设立职场无障碍及合理便利支持基金,供有就业发展需要的个人、企业或机构申请,而不是交给已经高度官僚化的残联便自以为是地高枕无忧。
挂靠,将何去何从,谁人与关
挂靠,是一个恶性循环的开始,也是一个恶性循环的结果。好就好在,不管是《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还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都有了相当的进步。可惜,还是没能从根本上正视残疾人就业问题。
如果我们只需要为自己当下眼前的利益着想,而不需要正视这背后对合法诉求的妥协,其实我们真的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听起来,谁都那么无力、无奈,谁都不必那么认真。
可惜,未来的你,未来的我们,也有无数个“眼前的利益”。以为都是别人怎么样政策怎么样,其实自己何尝不是其中一分子呢?
如若我们自甘不担当,也罢了。
来源 | 有为杂志 作者:杨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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